总局公司名称的要求:
1、字号不得有损于国家、社会公共利益的;
2、可能对公众造成欺 或者引人误解的;
3、含有外国国家(地区)名称、国际组织名称;
4、含有伟人名称、群众组织名称、社会团体名称;
5、含有外国数字、汉语拼音字母、阿拉伯数字;
6、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,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1、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
2、与注销未满一年的公司重名是不可以的
我们公司遵循“信守合同、优良服务”宗旨,坚守“诚信、恭谦、创新、敬业”的企业理念,“团结协作、严谨求实、开拓创新”的企业精神,向新老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。
中企保航(北京)企业管理有限公司
联系人:陆经理